“5折”买房!限购一套!共有产权房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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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了《关于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8月21日,请将意见建议书面扫描件(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反馈至邮箱591248680@qq.com,联系电话:028-85520218。
大家都可以去提建议哦。
《关于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约3800字,我们为大家提炼了一些要点:
1.供应对象:优先供应城镇户籍无房家庭;以面向城镇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城镇常住人口;符合有关规定的城镇稳定就业且无房的各类人才,可优先安排。
2.套数限制:每个申购人只能申购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3.价格规范:①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由房企集中建设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土地出让时确定的较高销售价格;②通过政府组织集中建设及其他方式建设筹集的,销售价格应综合建设、财务、管理成本、税费和利润以及承购人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4.房源筹集:①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安置房、限价房转化;②商品房配建、集中供地新建等。
5.面积限制:①共有产权住房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为主;②政府委托的代持机构转化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的,不受前述面积限制。
6.产权比例:申购人个人产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产权为政府委托代持机构持有份额。具体比例由各地综合考虑申购人支付能力和住房市场价格水平后自行确定。
7.产权增购:①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登记证满5年的,可按初始购买价格,通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代持机构持有的产权,直至最终拥有完全产权,增购后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②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登记证超过5年再次增购的,增购价格按初始购买价格加固定利率形式或届时评估价格确定。
8.上市交易:①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取得不动产证满5年的,可将其共有产权住房份额上市交易;②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取得不动产证不满5年的,因特殊原因确需退出的,可向代持机构提出申请。
来源:克尔瑞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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