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人才公寓新政,ABC类可跨区购买

搜狐焦点成都资讯 2022-08-18 14: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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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跨区购买人才公寓相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明确,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成人社发(2020)12号)条件的A、B、C类人才,可不受工作单位注册地限制,跨区域优惠购买人才公寓

通知还强调,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才公寓项目开发企业,在人才公寓项目租购报名、资格审核等方面做好管理和服务,确保相关政策落实。

同时,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单位应配合人才公寓项目所在区(市)县住建部门,做好项目登记报名后人才安居资格复核工作。

图片来源:成都住建官网

据了解,人才公寓是面向人才优先、优惠销售的住房,房源须优先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销售。

按照相关规定,成都人才公寓租售对象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

那《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有哪些?

A类国内外先进人才,主要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等。

B类高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等。

C类地方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成都人才计划”人选、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获得者。

D类其他高级人才,主要包括: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市级工艺美术大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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