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青羊公司被购房者申请破产清算

搜狐焦点成都资讯 2023-05-23 18: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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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无法赔付,购房者马某申请对绿地集团成都青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青羊公司)破产清算,青羊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申请。2023年4月11日,购房者马某以绿地青羊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

因为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无法赔付,购房者马某申请对绿地集团成都青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青羊公司)破产清算,青羊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申请。

近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了“(2023)川0105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

2023年4月11日,购房者马某以绿地青羊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青羊区人民法院申请对绿地青羊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绿地青羊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异议称,绿地青羊公司目前自持资产价值超12亿元,资产价值超过负债金额,虽面临较大金额的未清偿债务,但正在积极处理债务问题,请求法院驳回对其的破产清算申请。

青羊区人民法院查明,绿地青羊公司开发有集住宅、跨贸港商业为一体的绿地新里城产城融合项目,共开发住宅四期2795户,商业办公用房 615 户。住宅项目前期存在延期交付形,现已经全部竣工交付购房者。

2022年7月29日,青羊法院判决绿地青羊公司向马某支付违约金和案件诉讼费合计约17余万元,但是绿地青羊公司未按时赔付,且没有可执行财产。

法院还查明,绿地青羊公司的主要资产包括自持商业及办公用房、车位和股权,其中自持房屋暂不具备处置条件。主要债务包括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产权登记费,建设工程款、营销费,预期交房违约金;据绿地新里城项目购房者反映,绿地青羊公司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导致住房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综上所述,青羊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能够认定绿地青羊公司欠付马某预期交房违约金等债务未清偿,绿地青羊公司系房地产开发企业,虽有一定资产,但目前变现困难,且明显缺乏可供偿债的流动资金,同时涉及大量诉讼、执行那件,故应当认定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青羊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马某对绿地集团成都青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工商资料显示,绿地集团成都青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绿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在青羊区开发了绿地新里城项目,项目总占地约295亩,总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其住宅产品于2017年底至2020年初四次取证销售,预售建筑面积252355.92平方米。

在2020年二、三季度,就有不少业主在网络问政平台投诉绿地青羊公司不按时交房,而且担心交房“无限延期”。

2020年12月25日,绿地成都客服微信公众号发布《致歉信》,由绿地集团成都青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绿地新里城要延期交房。信中说到,目前项目整体工程为精装全面施工阶段,因对施工周期等困难预估不足及受疫情影响,导致2020年12月30日不能如期交付。新的交付方案为:新里城二、三期交付时间预计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新里城四期的交付时间预计为2021年9月30日之前。

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自2021年4月1日开始按照合同约定购房款每日万分之二标准赔付(如遇疫情、环保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违约金赔付方案拟定位两种:现金赔付、物管费赔付,或者组合方式,由业主选择。

事实上,绿地新里城二期高层住宅是2022年1月10日交付的,绿地新里城洋房南区是2021年9月1日交付,三期高层是2021年7月6日交付,四期直到2022年6月1日才正式交付,距离原定的交付日期已经过去了20个月。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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