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操作!成都这个“网红盘”强制委托他人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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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到“网红盘”是什么样的体验?如果还是清水房呢?
觉得自己中了大奖了,欣喜若狂?
NO,NO,NO!最近有一波“幸运儿”用自己的实际经历告诉我们,“网红盘”也没那么香!
午休时间,一名房友将昏昏欲睡的小编从周公身边拉回了现实生活,听对方讲了自己的遭遇后,小编再也无心睡眠了(赔我瞌睡)。
原本以为能从众多购房者中脱颖而出,买到心仪的房子就很幸运了,没想到糟心的事才刚刚开始。
这不,房友小耳朵最近接到通知,明天去售楼部签合同,本来这是一件喜悦的事,签了合同,买房的事也算落听了。但是小耳朵想到业主群里的吐槽,顿感不寒而栗。
这两天是集中签约的日子,业主群很多人都有相同的遭遇。据说置业顾问要求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包括一份《授权委托书》,还规定受托人必须填写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图据房友小耳朵提供
看不清楚的看这里——不可撤销地授权XX公司代委托人履行接房手续,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接房行为予以认可,受托人代为接收该房屋,即视为贵司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义务。因受托人实施改造工程导致委托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期限截止日后实际取得房屋 ,不属于贵司逾期交付该房屋,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划重点:也就是说,我明明买的清水房,但必须授权一家装修公司来帮我收房,因为装修进度导致的延期交付,开发商不用担责,是这个意思吗(小编阅读理解不好,谁能帮忙翻译)?
如果,我是说如果,小编理解正确的话,那么有几个问题:
排名前列,我自己的房子,不能自己来收房吗?或者说我委托谁来收房还需要KFS规定?
第二,如果我乖乖就范,授权(不可撤销)给这家装修公司来收房,如果房屋质量不过关,我连提出异议的权利都没有吗?谁知道你们两家公司是什么关系呢?
第三,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要请这家公司帮我装修啊?我买的是清水房,至于我找哪家装修公司,或者哪个装修队不劳KFS为我操心。KFS只需要按时保质保量把房子修好,交给我就行了,用不着这么服务的如此“周到”。(觉得小编说得好的,请鼓掌)
以上三条也是不少购房者的想法,怎么看都有霸王条款的嫌疑啊!KFS这样做是更像是为了避免后期维权(不禁为房屋质量担忧);另外此举是否有意捆绑装修?
当然,购房合同中的“狗血剧情”远不止上述这一点。
例如这一条:除非地基基础和主题结构的质量存在问题,否则购房者不得以其他理由拒绝收房,或主张退房。
△图片由房友提供
还有这一条:上一个年度的最后一个月预交下一年度的物业费。是的,一次缴一年的,逾期还要缴纳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果然霸道!
△图片由房友提供
不得不说,贵司真的是人才济济,就不能请位专业的法务人员吗?这些条款但凡是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属于霸王条款,即便是购房者签了,也能被判定部分无效,又何必搞这一出呢?实在不行,你们业主群里就有现成的律师呀!
△图片由房友提供
除了这位律师业主,其他业主也相继po出了其他法律依据。
△图片由房友提供
对此小编也咨询了一位律师朋友:
问:开发商让购房者签订委托书,指定某家公司代办接房手续,合法吗?
律师说法:不合法,作为购房者有权自主接房,委托行为应是自愿行为;委托人有权撤销委托或不签署接房手续的委托书,如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受托人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同样可以追究责任。作为购房者完全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住建局或者工商局及市长热线进行投诉,或者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如撤销委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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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房产头条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