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8月新规,事关一级建造师和建筑消防安全

搜狐焦点成都资讯 2021-08-04 09: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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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两项新规正式实行。 具体会有哪些影响呢? 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01 四川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通知》提出,在前期

8月1日起,《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两项新规正式实行。

具体会有哪些影响呢?

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01

四川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通知》提出,在前期北京、上海、浙江、海南4个省(市)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的基础上,再选取河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青海、新疆15个省(区、市),自2021年8月1日起启用电子证书,并开展延续注册工作。《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河北等15个省(区、市)及前期开展试点的北京等4个省(市)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02

这些区域电动自行车禁停 违者罚款

应急管理部制定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上述要求,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成都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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