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房,能在房产证上写女方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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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周一,又到了抠脑壳给大家答疑的时间咯~
在上周,无论是微信评论,还是后台留言,我们收到了大家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期,小妹就挑选10个较具代表性的问题来回答,供大家买房参考!
下面看看小伙伴都问了些什么问题吧~(PS:如果有啥想说的、想问的,可以在本文正下方留言告知我们噢)
Q:本人2015年通过父母获赠一套产权130平房产,如果再买套房需要多少税费呢?
你好,按照国家新政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少有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其中,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另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Q:请问新政出来后,首套房无贷款无抵押,二套房首付几成呢?
你好,在成都有1套住房就算没有贷款,再买普通住宅的较低首付比例为4成;无房有贷款记录的,首付4成;
无房无贷款记录的,首付3成; 有房有贷款记录的,一圈层首付需7成,二圈层首付需6成;
Q:请问什么是认房认贷、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
1、认房又认贷款:指贷款买房时,只要借款人名下有房或有房贷记录,都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2、认房不认贷:不管购房者有没有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证明其名下无房,其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认定;如果购房者名下已经有一套房,则无论是否贷款,贷款有无还清,再买房,都按照二套房来认定。银行办理贷款时,不会考虑购房者历史贷款记录。
3、认贷不认房:不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二套房购买家庭只要还清首套贷款,再次贷款也将按照首套房认定。
Q:请问我结婚后,父母用我的名额摇号全款买房,离婚了怎么算呢?
您好,婚后购房,父母全款出资用子女名额买房,可以考虑公证房产份额,如果没有公证房产份额,默认是子女和配偶一人占50%,离婚按照公证份额比例分割,没有公证份额比例就是每人分50%。
Q:请问成都市办理房产证在哪办,需要些什么材料呢?
你好,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
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替)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Q:请问孩子户口在4月1日迁入新都西南石油大学,本科,两年后孩子是否有成都购房资格呢?
你好,成都限购区域的购房资格需要:户口满2年,或者连续两年社保,或者户口+1年连续社保。
此外,男性需满22周岁,女性需满20周岁后才满足无房家庭条件,因此你的孩子在落户满两年之后,还需满22周岁才有购房资格的。
Q:根据成都3月22发布的新规,在本市无房无贷的家庭购房首付可以三成。我在重庆按揭买房,但是大成都无房无贷,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否可以首付3成?
你好,成都新规中的无房无贷指的是,没有房产,银行没有贷款记录,属于此类情况的家庭,在成都购入房产只需首付三层。
但你的情况是,目前还有贷款没有结清,若在成都购入房产,则属于二套房,首付比例会相应提高。
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天府新区、高新南区首付款比例为70%,11区为60%,其他地方50%。
Q:请问男方婚前买房,房产证上能写女方名字吗?
你好,婚前买房能否署名,主要分全款买房和按揭买房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排名前列种情况,全款买房: 若男方在婚前买房的付款方式选择的是全款支付,而且男方出于个人意愿想要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姓名,那么房产证便可以署上女方的名字。因为全款买房之后,男方可享有对该房产的支配权,是否署女方姓名可凭自己决定。
第二种情况,按揭买房: 若男方在婚前买房的付款方式使用的是按揭贷款,那么无论男方的个人意愿如何,房产证上都不可以署上女方的姓名。如果男方执意将女方姓名写到房产证上,那就只能选择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办理房产证姓名变更。需注意事项:1、确认双方有购房资格 2、做好婚前财产公证
Q:请问我名下有套正在按揭的房产,可以申请抵押贷款吗?
A:你好,因为你房子的贷款没有还清之前,这个房子只能归你使用,但是你不能再次交易,大部分的情况下都是这样的,你去再向银行抵押贷款也是不会通过的。
建议你也可以向当地的银行进行咨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Q:请问我无房无贷,去买新房网签后又撤销了,还算不算是刚需资格?
A:你好,算刚需资格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12个月内累计放弃已选购房源达到2次的,自其第2次放弃起,12个月不得参与购房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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