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又添摇号新员 铂悦郡204套精装房源入市

安徽省房地产研究会 2018-01-24 1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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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4日,成都房协公布新年第23个摇号楼盘——铂悦郡,这是目前公证摇号政策出台以来第35个摇号项目。

2018年1月24日,成都房协公布新年第23个摇号楼盘——铂悦郡,这是目前公证摇号政策出台以来第35个摇号项目。

本次公证摇号开盘销售的全部准售房源共204套,面积约18687㎡,其中86㎡3室2厅1卫户型57套,96㎡3室2厅2卫户型64套,81㎡3室2厅1卫户型32套,120㎡4室2厅2卫户型19套,84㎡3室2厅1卫户型32套。

上述房源中提供21套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摇号、优先选房(若符合条件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人数少于21,剩余房源统一纳入总房源,由普通登记购房人按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选房)。

项目名称:铂悦郡

 项目咨询电话:028-87859793

预/现售证号:101073

房屋用途:住宅、公寓、商业

预售面积(平方米):22215.15

上市时间:2018-01-24

部分房源价格展示,截图来源与成都房协网

根据成都市房管局、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房发〔2017〕137号)和成都市公证协会印发的《成都市公证协会关于办理商品住房开盘销售摇号排序选房现场监督公证及相关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以及《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和〈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我公司铂悦郡项目的购房登记规则。请有意向购买我公司该项目住房的购房人,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购房登记:

一、房源状况及分配情况

本次公证摇号开盘销售的全部准售房源共204套,面积约18687㎡,其中86㎡3室2厅1卫户型57套,96㎡3室2厅2卫户型64套,81㎡3室2厅1卫户型32套,120㎡4室2厅2卫户型19套, 84㎡3室2厅1卫户型32套。

上述房源中提供21套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摇号、优先选房(若符合条件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人数少于21,剩余房源统一纳入总房源,由普通登记购房人按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选房)。

二、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摇号、优先选房

安置补偿协议在2016年10月1日以后生效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改造范围为区域认定标准,根据“拆一购一”原则,遵照区域住房限购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公司支持其优先摇号、优先选房:

(一)补偿协议生效后,未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二)补偿协议生效后,已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但购房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之前,且所购房屋为二手住房。

三、信息公示

(一)公告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第2天至开盘销售结束时止。

(二)公告地点:铂悦郡销售中心现场(郫都区红光镇红光路北一段299号)、或微信公众号(成都铂悦郡 微信号:gh-bc34c5991a74)。

(三)公示内容: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购房登记规则、按序选房规则、商品房销售方案;

2、全部准售房源(含户型)、包括明确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购买套数,按申报价格对每套房源明码标价(含装修的,分别标明房屋申报价格和经核查的装修工程价格);

3、网上登记时间、现场核验购房资格的地址、时间及注意事项;

4、摇号和排序结果公布时间、选房时间等规定的内容。

5、公证机构受理摇号排序选房公证的说明(包括公证机构名称、公证内容等);

6、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公证摇号选购流程;

7、其他按规定应公示的内容(如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还应公示相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文件)。

四、网上登记

(一)登记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第2-4天(每天9:00-18:00)。

(二)登记方式:登记购房人按我公司公示的时间,自行登陆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站(www.cdfangxie.com),按要求在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填报信息,购房登记平台确认信息后,自动生成购房登记号。

注意:未在网上实名登记但要求现场购房登记或核验购房资格的,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五、核验购房资格

(一)资格核验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第2天至第5天。

(二)资格核验地点。请登记购房人到铂悦郡销售中心现场(郫都区红光镇红光路北一段299号)提交需核验的资料(资格核验现场布置图见附件1)。

注意:登记购房人在我公司通知的时间内未提交材料或未通过资格核验的视为无效登记。无效登记的将通过电话、短信通知、签字确认等方式告知登记购房人。

(三)购房资格材料。请完成网上登记的购房人按照我公司通知的时间2018年1月25日—2018年1月28日至铂悦郡销售中心现场(郫都区红光镇红光路北一段299号)提交下列购房资格材料:

1.登记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2.登记购房人的资信证明,包括按揭方式购房的征信报告(须打印本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登记购房人可持身份证原件至中国人民银行各柜台办理)、核验之日前1个月内的家庭成员银行存单或账号交易明细等(不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首付款按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较低首付款比例确定,最终以按揭银行审定的结果为准);

3.如登记购房人委托他人提交相关核验资料的,需核验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4.登记购房人为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的,需核验登记购房人通过成都市房屋征收系统打印并经棚改实施单位加盖公章的《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货币补偿),打印地点郫都区房产管理局征收办(郫都区郫筒镇南苑巷66号 电话:028-69505700);

5.由于我公司该项目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因此还需检验:

(1)登记购房人的户籍证明或登记购房人社保缴纳明细、稳定就业证明(加盖就业单位公章,参考样式见附件2);

(2)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含紧缺人才),需核验登记购房人身份证明和区政府(或管委会)等出具的证明或人才绿卡;

(3)部队所在地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现役军人,需核验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开具部队驻扎地在成都限购区域的证明。

六、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反馈和资料保存

(一)核验结果反馈。购房资格核验结束后,我公司将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将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反馈给登记购房人,包含购房登记号、登记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核验结果(未核验通过的注明原因)等。

(二)资料保存。我公司将妥善保存已核验的购房资格资料,并将《棚改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报送郫都区房产管理局,包括汇总的初始名册和复核后的名册。

七、购房资格复核

(一)资格复核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第6天至复核完毕。

(二)复核部门。我公司对登记购房人提交资料的完整性予以初核,资料齐备并完整的报郫都区房产管理局复核。

八、证据保全公证

购房资格复核工作完成后,我公司将及时将《棚改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报公证机构予以公证证据保全,包括汇总的初始名册和复核后的名册。

九、名册公示

(一)公示时间:公证摇号前3日至选房结束。

(二)公示地点:铂悦郡销售中心现场(郫都区红光镇红光路北一段299号)、或微信公众号(成都铂悦郡 微信号: gh-bc34c5991a74)。

(三)公示内容:《棚改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包括汇总的初始名册和复核后的名册(将姓做隐藏处理,将身份证中出生年月日或其他证件后4位做隐藏处理)。

(四)异议处理:在公示期内,若购房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蜀都公证处(联系电话962503)提出异议,或向我公司(联系电话028-87859793)、郫都区房产管理局(联系电话028-87887212)进行核实。

十、注意事项

(一)请登记购房人真实填报登记信息。登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符合条件参与摇号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我公司将提请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涉及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的,提前行业协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购房登记平台一年之内不受理上述人员填报信息。

(二)请登记购房人认真填报登记信息。请确保登记、摇号、选房、签约主体信息(姓名、身份证明等)一致。涉及共同购买的,登记购房人须按购房登记平台提示,完善登记购房人信息,共用一个购房登记号,凭此号共同参与公证摇号、选房、签约,中途不得变更或增减共有人,

(三)举报电话。如果您发现我公司或委托的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的,请及时向我公司客服部门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1.设置仅有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内部、全款支付等部分购房人的登记条件;

2.设置捆绑销售、挂牌价外收费等不利于购房人的登记条件;

3.公司员工或委托机构员工强制或私自收取排号费,渠道费,诚意金或其他预订款性质费用;

4.提供或协助登记购房人出具虚假购房资格材料;

5.要求登记购房人到指定的银行打印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

6.要求登记购房人打印的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等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

7.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意向购房人不予登记;

8.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成都银宇置业有限公司举报电话:028-87859793

郫都区房产管理局举报电话:028-879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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