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利率低至2.6%?近期还有这些新政值得你关注

搜狐焦点成都资讯 2022-10-09 14: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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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规定时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依托纳税人出售现住房和新购住房的完税信息资料,为纳税人提供申请表项目预填服务,纳税人…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目前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显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调整:

首套房:5年以下(含5年)为2.6%,5年以上在3.1%

二套房:五年以下(含5年)为3.025%,5年以上3.575%

昨日(10月8日)南京也发布了相关通知,并出具了相关执行细节:

一、2022年10月1日之前,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完毕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此次下调后的利率发放贷款,并在贷款发放前,完成涉及的相关手续和合同文本利率修改工作。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审批业务正常进行。10月1日前已录入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审批,但未完成终审的,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已流转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的贷款,待终审完毕后,做好合同文本利率的修改工作。

 三、关于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以本通知为准。

近期,楼市政策调控频出,针对多胎家庭和有置换需求的购房者均有一系列的政策调整。

四川:对生育二孩、三孩家庭放宽购房资格条件

据成都发布消息,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从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大力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积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着力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5个方面提出17条措施,其中重点举措有:

>>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的标准规划建设;

>>鼓励银行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夫妻提供消费贷款,按生育孩次给予不同程度降息优惠;

>>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放宽购房资格条件等。

财政部:居民换购住房给予退税优惠

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对于规定时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并对于该公告进行了详细解读:

三、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的,纳税人应如何计算自己的退税金额?

对于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同持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例3:小李和小马共同持有一套住房,各占房屋产权的50%。2023年1月,两人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该住房,各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同年5月,小李在同一城市以150万元的价格重新购买一套住房,小李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100万元(200×50%=100),新购住房金额为150万元,其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万元。

同年7月,小马和他人在同一城市以200万元的价格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小马占房屋产权的40%。小马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100万元(200×50%=100),新购住房金额为80万元(200×40%=80),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100×2=1.6万元。(假设以上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四、如何确定出售住房和重新购买住房的时间?

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预填上述涉税信息,纳税人可以与缴税时取得的完税证明上标注的时间进行核对。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纳税人可以依据房屋交易合同据实填写。

五、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哪里提起退税申请?

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也就是说,纳税人卖房时在哪个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就向哪个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税务部门实行不动产登记税费一窗办理制度,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当在本地政务服务大厅或者不动产交易大厅等场所缴纳现住房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仍应到该政务服务大厅或不动产交易大厅提起退税申请,如果当地税务机关另有规定,按照规定办理。

六、纳税人申请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应提供哪些材料?

纳税人申请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外,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纳税人身份证件;(二)现住房的房屋销售合同;(三)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房屋销售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四)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报经住建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七、为便利纳税人享受税收政策,税务部门提供了哪些服务?

为便利纳税人享受税收政策,税务部门推出一系列服务举措。一是简化资料报送,提供预填服务。依托纳税人出售现住房和新购住房的完税信息资料,为纳税人提供申请表项目预填服务,纳税人办理退税申请需携带的资料,主要用于纳税人核对申请表信息,税务部门只留存新购二手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新购新房的房屋交易合同复印件。二是根据系统预填、纳税人填报并确认的相关信息,自动计算应退税款。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和培训辅导,提醒并帮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申请退税、享受税收政策。

八、纳税人享受了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后解除房屋交易合同的,已经获得的退税应当如何处理?

纳税人因新购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原因导致不再符合退税政策享受条件的,应当在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情形发生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主动缴回已退税款;纳税人逾期缴回退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税务部门将通过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相关共享信息,加强退税审核和撤销合同后缴回税款的管理。

九、纳税人在申请退税时还应当注意什么?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旨在鼓励居民换购住房、改善居住条件,纳税人应当依法依规如实申请,认真填写并核对申请表,对填报内容及附报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骗取退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文章来源:成都购房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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