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投靠落户可购房是限购放松?想多了,正确解读在此

搜狐焦点成都资讯 2020-08-18 17:36:00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无论是父母投靠入户还是“全域迁移”,都是成都早已出台的政策,并非新政,特别不是部分人想的“变相放宽购房资格”,请大家理性看待该政策。

8月14日,公众号成都住建发布了一篇名为《言事口| 父母投靠入户,有购房资格吗?》的文章。文章内容中,有网友提问:

我父母是18年11月投靠到我户口上,后来我已与父母已分户。之前你们有说限购政策前的房子不计入套数,我父母有购房资格吗?

言事口回答:

如父母系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通过投靠子女等方式进行户籍迁移的,属于全域迁移,父母购房时,可作为单特别庭购房,子女家庭套数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如父母原系外地户籍居民家庭,通过投靠子女落户本市的,父母购房时,子女家庭套数应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父母原系外地户籍居民家庭,通过投靠子女落户本市,再次通过投靠子女或其他方式进行了全域迁移的便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父母购房时,可作为单特别庭购房,子女家庭套数不计入自有产权套数。

提炼关键词句: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本市,再次通过投靠子女或其他方式进行了全域迁移的便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父母购房时,可作为单特别庭购房,子女家庭套数不计入自有产权套数。这听起来似乎是一种可以获得新的购房资格的方式,难道限购套数放松了?对不起,想多了。

01

何为全域迁移?

首先,该政策的关键点并非是父母投靠子女落户,而是再次通过投靠子女或其他方式进行了全域迁移的,才会被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才可以获得购房资格。而全域迁移的政策,其实早在2010年,成都市委市政府下发《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成委发[2010]23号)文件中就有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农村地区

1、非本市户籍人员与本市农村地区人员结婚后,可投靠户籍在本市农村地区的配偶。

2、非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投靠户籍在本市的父亲或者母亲。

3、非本市户籍的退(离)休人员或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人员,投靠户籍在本市农村地区的成年子女。

通过上述1至3条申请入户的,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应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并在入户地拥有合法产权住房。

4、原籍系我市农村地区居民,因军队复员退伍、大中专毕业、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以及符合异地安置军队转业复员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的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产权住房处。

5、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迁入实际居住的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产权住房处。

注:农村地区:是指集体所有土地未被国家征用或已被国家征用但街道名称仍为村、组的地区。

来源于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户口迁移相关规定的通知

02

父母如何通过全域迁移获得购房资格?

也就是说,想要获得购房资格的父母家庭,需要是原本已经通过投靠子女落户到了成都,已经取得了成都市户籍。在此基础上,父母需要全域迁移户口,可以依据的迁移方式就是政策中的第五条: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迁入实际居住的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产权住房处。也就是说,父母必须要将户口迁移到自己名下或者儿女等直系亲属名下的房产时,才算全域迁移成功。这就会发生以下几种情况:

1.落户房产不是直系亲属户籍所在房产,通俗说要“分户”。

2.如果落户在自己名下房产,意味着已经在成都市内拥有一套房产。此时就有两种情况,如果是父母家庭,则可以再购买一套房;如果只有父亲或者母亲,则不能再购房。

3.如果落户在直系亲属名下房产,则在成都市内无房,家庭就可以购买两套房,单身可购买一套房。

并且,父母投靠子女迁入户口,需要满2年才可以获得购房资格。举例说明:小李已经获得成都户籍,并且拥有两套住房,分别位于高新区和锦江区,目前小李夫妇居住并落户在高新区的房产上。其父母老李夫妇原本属于绵阳户籍,现在可以通过投靠小李落户到其成都高新区的房产上。取得成都户籍后,再通过“全域迁移”的方式落在小李锦江区的房产上。落户满两年后,老李夫妇可以在成都购房。

成都市户籍人口全域迁移指南

03

父母投靠子女有什么要求?

外地父母投靠入户,需要满足公安相关规定:1.外地父母投靠子女入户成都的,父亲(男性)须年满60周岁,母亲(女性)须年满55周岁,且父母在原户口所在地无其他子女;2.子女本身须落户成都已满5年且子女的家庭在成都有合法住房。也就是说如果子女自己都没有房子,户口还是在集体户上,那父母也就不能投靠。在办理“本市(成都)户籍居民市内全域迁移”时,也应满足户籍政策相关要求。如果有更多疑问,可以登录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 ,通过“微户政”按钮进入自助查询,以公安部门的权威解释为准。最后要说的是,无论是父母投靠入户还是“全域迁移”,都是成都早已出台的政策,并非新政,特别不是部分人想的“变相放宽购房资格”,请大家理性看待该政策。

来源:佳爷房谈成都

小助理有话说: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关注“血拼成都楼市”公众号,如需了解更多成都楼市资讯,添加“小助理”微信(ID:CDfocus-C),备注“加群”,即可进入购房交流群答疑解惑撩助理哟~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